电费缴纳将录入征信,12个月欠2次电费就失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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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上午,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湖南省用电客户电费缴纳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合作协议》,首次将电力客户缴费信息纳入到金融体系征信平台,今后企业拖欠电费、窃电等行为将与银行信用记录挂钩。 此次电力用户纳入征信平台,将以激励为主、惩戒为辅为原则。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晏治喜表示,今后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会被登记进入企业信用报告:最近12个月存在两次及以上欠费或一次欠费90天及以上仍未偿还的用电客户。 由行政执法或电力管理部门确认的窃电行为,主要包括当月电费超过当月最后一天仍未交纳视为一次欠费,次月1日作为欠费的起算日期。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副行长徐涌介绍,将用电交费信息纳入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后,如果客户存在失信行为,就会对其商业失信行为进行登记,形成的信用数据便会作为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凡是有窃电、恶意欠费等不良信用信息的“老赖”,将在信用评级、贷款、旅游、出国、就职等活动中受到影响。 据悉,在正式实施信息共享之前,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将通过信件、短信、电话通知、送达《电费电量通知单》《催交电费款通知单》等,告知客户其拖欠电费情况将纳入金融征信管理系统。而已被记入金融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企业,在交清电费后下一个工作日内,其拖欠电费信息将从数据库中删除。对于被上网展示的逾期交付电费信息有异议的企业,可向当地供电公司提出异议申请,后者将进行核实、修改。 对于拖欠电费等行为纳入征信平台的举措已经在多个省市地区实施。 2017年1月25日,根据武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最新要求,全市企业和居民用户的电费交纳等信息即将纳入武汉市信用信息目录。也就是说,一旦这项信息登记启动,拖欠电费将与拖欠银行还贷、拖欠信用卡还款、欠税、民事判决等失信行为一样,被记入省、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信用中国网”,由此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将提供给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参考。 2016年12月20日起,昆明供电局作为南方电网公司首家单位,将企业和个人的欠交电费、违约用电、窃电等失信行为正式纳入征信系统,与金融信用信息建立共享机制。用户的失信记录将作为失信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会影响用户贷款、出国、就职等方面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