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生活垃圾处理费不给 登上失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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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在失信“ 黑名单 ”威力的震慑下,新余市民 王某 主动交纳拖欠的3344元生活垃圾处理费及罚款。
去年2月15日, 王某 因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王某 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同年9月18日,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向渝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向 王某 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 王某 未履行义务 。承办法官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发现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王某 在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情况下,主动到法院交纳了拖欠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及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