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不还、要账的要追着欠钱的满世界跑,让当下许多债权人疲惫不堪,也引发了社会对“失信”问题的关注。人们在感慨的同时也希望司法机关加大对“老赖”的惩罚力度,让跑路的“老赖”原形毕露、无处藏身,让欠账的“大爷”不敢逃避、依约还钱。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这张“大网”张开,我们便能大声回应:天网恢恢,老赖你别想跑。 近日,新密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案:2014年2月25日,新密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判令赵某某、樊某某偿还杨某某借款35万并负担案件受理费6550元、保全费2320元,新密市人民法院先后于2014年10月14日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赵某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不是积极向杨某某履行判决义务,而是穷尽一切办法逃避执行,并将其名下银行账户中大量存款支取后转移,直至案发后,赵某某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经新密法院审理,最终,赵某某依法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法官说法】天网恢恢,老赖难逃。只要老赖们的行为触犯法律底线,法院就会依法对其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和制裁。本案中,尽管赵某某将名下账户中的存款进行转移,想尽一切办法逃避执行,但 “狡兔三窟”也未能“高枕而卧”,尤其是当下,新密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并将打击拒执犯罪案件列入法院日程表,更多如赵某某一样的老赖将更加无所遁形。这正是:任你老赖多般变化,法律必让你现形伏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