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更改简历被取消录取 状告用人单位被驳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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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先生收到一家知名机械公司的录用通知书,却在正式报到时被拒之门外。原来,他简历上填的专业是“自动化”,而报到当天提供的学历原件却写着“办公现代化”。机械公司认为姚先生存在简历造假的过错,故收回已发的录取通知书。姚先生却坚称自己不存在过错,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最近,虎丘法院依法审结此案。 2014年8月,姚先生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拿到某机械公司的录用通知书。9月1日,姚先生辞去原来的工作,兴冲冲地带着个人材料到公司报到。交完资料,他本以为可以安心等待签约入职,但没想到人事部门却对他的专业产生了疑问。该机械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说:“我们也是在他(姚先生)报到那天才看到学历证书原件。自动化和办公现代化风马牛不相及,他随意改写专业,有欺骗的嫌疑。”更重要的是,该机械公司所要招收的人才必须是工程类专业的,而办公现代化并不属于教育部所颁布的专业类别。因此,公司收回已经发给姚先生的录取通知书。此时的姚先生两头落空,既丢了原来的工作,又无法入职新的单位。但他并不认为自己存在过错。姚先生则说:“公司聘用我是看中我在之前工作中积累的人脉资源和销售经验。我觉得这个专业影响不大。而且我觉得自动化就是办公现代化的简称。”为了维权,姚先生把机械公司告上法庭,诉请12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简历多处信息与实际不符,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真实的大专学历专业信息不符合被告的招聘需求。另外被告虽然向原告发放录用通知书,但该通知书的附加说明提到:如果受聘者的品性调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将撤回此录用通知书并宣布其无效。因此,被告撤回录用通知不存在过错。最终,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个人简历是用人单位了解应聘者的重要窗口,是双方达成聘用关系的重要参考。用人单位需要应聘者对个人简历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者也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制作简历,不能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需要而随意改动基本事实。本案中的原告在应聘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大专学历专业信息以及与社保资料显示经历不符的工作经历,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因而被告以品性调查不符合标准为由收回录用通知书。虽然本案中原告确实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但是造成如此结果的原因在其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