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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需确保职工休假权
作者: 来源:劳动报 日期:2013/7/3 9:42:51 人气: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带薪年休假等各种假期的落实不到位,近五成的外地来沪就业职工超过半年才能回家探望一次老人,看来“常回家看看”入法虽然是好事,但仍需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实实在在地贯彻现有法律法规,还职工休假探亲的权利。

     □声音

    三大原因阻碍职工回家脚步

    从问卷结果来看,探亲假请不了、长假加班回不了家、带薪年休假休不了这三个原因是职工回不了家最主要的“绊脚石”。渴望尽孝、盼望体验天伦之乐,是许多外地来沪就业的职工的情感诉求,职工们在调查中都反映,国家政策虽好,但更盼望落实要“给力”。

     [媒体人]

    上班四年从未听说“探亲假”

    工作四年,却从不知道有探亲假这回事,来自广西桂林的孙小姐告诉记者,由于从事媒体工作,平日里工作繁忙,加上自己的父亲还没有退休,所以父母没办法经常来沪看望她这个独生女。介于从上海往返桂林路上需要一些时间,一般周末无法回家探望。因此孙小姐只能逮着小长假的时候回家一趟。“坐飞机2个多小时,火车得22个小时。可不像长三角这么方便。折腾一次,也挺费时间的。如果真能享受到探亲假,那就不用愁了。不过我也没有见过身边的同事有请过探亲假,可能知晓率太低了吧!”

    “爸妈总想着我能陪在他们身边,一知道我休假不回家,心里总会有点不开心,嘴巴上就犯嘀咕了。”她坦言,如果可以的话,真希望能够享受一次探亲假,待遇无所谓,关键是有时间。

    [国企技术员]

    工作繁忙有假难休

    就职于某大型国企的技术员黄舟有足够的假期,却是“无福消受”。“我不是不想休,只是单位任务月月有节点,一旦休息了几天,就没有办法按时完成任务,甚至拖累整个团队的工作进度。”

    黄舟大学毕业后就只身一人从黑龙江省来到上海工作,至今已有多年。在单位招聘时,他就特意对企业的带薪休假制度作了一番详细的了解。当他获悉该企业休假制度齐全,外地员工可享有探亲假后,对此较为满意的他便与企业签了约。黄舟说,因为老家在铁岭,要乘飞机到哈尔滨之后,再换火车,回趟家光路上就得折腾一天,“当时我就想着,五一小长假、国庆节、春节,加上几天自己的假期,这样一年至少可以回家3次。”

    然而,工作之后,他心中的“小算盘”却落空了。“国庆节可以休息七天,但是因为研发任务时间紧的原因,我所在的团队要加班4天。这样,我就只剩下了3天的假期。我一来一回就去掉2天,回到家炕上都没坐热,又得出门了。”因为无法回家探亲,黄舟日常只能与父母通过电话和网络视频进行沟通。“父母总说让我好好工作,不要担心他们,但他们都已是年迈老人,怎么能不担心呢?”黄舟说。

    [客服人员]

    加班让人伤不起

    来自河北的姜先生在一家汽车公司从事后台维护工作。只身一人在上海的姜先生形容自己的工作“忙得昏天黑地”,加班自然也就成了家常便饭。“工作至今,平均每年也就回家一次吧,今年的‘十一’小长假又得加班了,不要说我回家探亲,就算是在上海的同事,小长假回家也就是倒头就睡,结了婚的人也难得回去看自己父母。”

     姜先生说,紧张的工作日程让办公室从上到下都没人敢请休假。“领导带头不休,那我们怎么好意思开口呢?何况因为任务分摊,自己离开了,就得有别人替你顶上去。我每次坐动车回家需要10个小时左右,抽空来回一趟也挺累的,幸好父母身体都很健康,否则万一遇到点儿什么事情真是分身乏术。但是每次想到爸妈两个人在家里,孤零零的,心里就不是滋味。我同事有一次家里老人过世,错过了最后一面。说起这个也确实无奈,身在异地打拼,错过与亲人的相处时间,是我们注定要付出的代价。”

    □数据

     41.18%

    外来职工半年才回家一次

    如今能像歌词里唱的,常回家看看的职工似乎越来越少了。本报发起的一项网络调查发现,在沪工作的外地员工之中,半年以上才能回家一次的职工占到了受调者中的41.18%。调查中,82.35%的受调者从未享受过探亲假。

    除了探亲假之外,带薪年休假也是广大职工常回家看看的一个可行途径,可是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3.53%的职工请不到年休假,还有41.18%的职工虽然有带薪年休假,但真要休到却是困难重重。

    □榜样

     关注“小家”提升企业竞争力

    尽管不少企业认为给员工增加假期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作,然而却有个别企业不仅乐于给员工放假,甚至还为员工增加假期,鼓励员工回家探亲,这些做法让员工在构建和谐小家的同时,从而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和价值。

    延长假期方便探亲

    上海物贸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有近70名外来务工人员,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面对着外地职工探亲和休假的需求,企业经过多年的摸索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制度。

     公司总经理瞿伟谷介绍说,单位一方面是集中利用职工的带薪年休假组织疗休养,另一方面根据外地职工的特点,将他们的带薪年休假积攒起来,尽可能地延长他们的假期,方便他们探亲。

     此外,公司还采取了数条人性化的措施,来弥补有些职工无法经常回家探亲的遗憾,例如:公司在职工宿舍中开辟了数间团圆房,外地职工的家属可以住到企业里来;另外,公司领导还在中秋节等节日里远赴湖南平江值班工人的家中,送上公司的慰问品和奖励。种种措施也留住了不少人才,在行业50%的整体流失率面前,该公司保持了多年的低流失率,关键岗位上实现了“零流失”。

    增设福利假让员工常回家

    “只有给员工留出充分的时间陪伴家人,让他们安好小家,才能保证他们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富士电机(中国)有限公司人事总务部部长华伟庆认为,一个高效的、精神饱满的员工能为企业带来的效益比普通员工要高出许多,而如何让员工能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前提就是给予他们适当的放松时间,让他们有机会在忙碌的工作之余陪伴家人、探望老人,以此解除他们工作的“后顾之忧”。

    他介绍说,该企业目前在上海共有290名员工,而这类员工多处出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状态。不仅工作压力大,家庭负担也较重。“于是,我们就为员工增设了福利假,该假期的长短与员工的自身工龄挂钩。封顶假期每年不超过20天。”不少员工就利用假期回老家探亲。而事实也证明,休假过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比休假前要高出不少。

     □观点

     法律“落地”破解探亲难题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带薪年休假等各种假期的落实缺位,导致不少外地来沪职工无法履行为人子女的义务。如何破解这一对矛盾?专家认为,惟有推动现有法律落实到位,才能让职工回家探亲的脚步更加顺畅。

    爱老举措也需企业支持

    对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正式实施,复旦大学社会共生研究中心主任胡守钧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情,但这一爱老举措能否落实到位不仅在于子女自身道德观念的加强,更在于企业、政府部门等社会各方给予的“软环境”的支持。

     他认为,每个家庭中的父母与子女是存在共生关系的,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将孩子抚养成人,同理,子女在拥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之后,必须尽到赡养老人以及关心父母精神状况的义务。“赡养老人毋庸置疑首先是个道德问题,但是当它上升到法律层面时,这就不仅仅是子女个人的事情了,法律的落实也需要社会各方的支持。”胡守钧表示。

    针对当下不少年轻人异地就业、回家探亲次数少、时间短的实际情况,胡守钧认为,企业应当切实执行《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职工有足够的时间回家探亲。“企业与员工也存在着共生关系,维护职工的家庭和谐,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有利的。”

    保障职工休假权是企业义务

    陆胤表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而此次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表明,保障职工休假权是企业义务。哪怕企业主给予职工相对应的经济补偿,也同样没有保障落实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在许多人眼中,劳动关系只跟劳动者本人有关,事实上,劳动关系同时还与职工家庭等一系列社会关系相互关联。家庭成员关系和睦有助于让职工更安心于工作,反之,劳动关系的和谐,也能带动小家的幸福指数。倘若不处理好这些问题,也会阻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进程。”他认为,确保职工休假权,将对职工家庭和谐产生积极作用,从而进一步实现快乐工作,推动企业大家庭和谐指数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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